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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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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假离婚”约定房产财产,真离婚律师帮助女方赢得房款!

案件亮点

男方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加女方名,“假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男方个人财产,后复婚,在离婚时男方主张房产是个人财产,律师帮助女方赢得售房款380万元。

基本案情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了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婚后于20166月双方将该房屋卖出,售房款700多万。一个月后,双方为购新房而签订了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

协议中约定售出的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后于201611月又复婚。2019年男方想离婚,女方表示同意离婚,但双方对售房款的分割存在争议。

男方主张,该笔款项是其婚前房屋出售所得,故应归其个人所有,而且离婚协议也约定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

但女方主张离婚协议是为了买新房签订的,不是真实的意思。售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是无奈的女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

案件过程及结果

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发现本案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写明了涉案房屋归男方个人所有,所以女方想争取售房款的优势不足。

但张丽珍律师没有气馁,制定了两步战略。

第一步:先确认2016年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律师制作了双方购置新房,签订协议书的时间线和证据册,充分证明了离婚协议是双方为购房而签,不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二步:让女方准备好婚后房屋加名的证据,加以整理。证明了婚后加名是男方的赠与行为,并且登记了,就不能撤销赠与。

最终法院认定,离婚协议无效,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利分割,男方给付女方售房款3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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