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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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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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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有额外的房产,还能得到共同房产的所有权吗?

案件亮点

女方已有一套房屋,男方没有额外房产,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判决婚内的房屋归男方。经过安嘉赵丽律师帮助,女方得到婚内房屋的所有权。

基本案情

女方与男方于2013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生育一子,并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

该房屋出资来源复杂,有男女双方自有的存款,也有从亲戚朋友处的借款,有男方父亲支付的钱,有贷款、信用卡透支的钱,也有男女双方出卖自己婚前房屋后所得的钱。

同时,女方婚前还有一套房,并在婚内偿还贷款双方在婚后初期感情尚好,后来发生家庭矛盾。

现双方由于性格不和要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婚后男方名下房屋分割存在争议。双方均争夺该房屋的所有权,故女方来到安嘉律所寻求帮助,想要婚内房屋的所有权

争议焦点

在女方有额外住房的情况下,还能争取婚内房屋的所有权吗?

案件结果

本案中我们代理的女方已有一套住房,还想争取婚内购房的所有权。而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有额外房屋,一方没有额外房屋,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婚内房屋归没有额外房屋的一方所有。

所以赵丽律师经过法律分析,决定从房屋出资贡献度的角度出发,经过认真的与女方沟通,积极收集女方售房以及出资的证据,并整理了清晰的线索图,正是这份线索图证明了女方的出资额,而男方提供不了房屋出资的全部证据。

律师又整理了女方的近两年的银行流水,以此作为证据表明女方有支付男方房屋折价款的经济能力。

最终,法院依照我们提供的证据,认定女方对于房屋出资较多,基于出资贡献度将房屋所有权判给了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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