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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上门女婿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习俗,一般男女结婚后都是女方到男方那边生活的,当然也存在例外,那就是上门女婿的情况。那么对于上门女婿来讲,日后要是离婚的话,上门女婿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呢?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请跟随本律师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上门女婿离婚财产要怎样分割

离婚不看身份和关系,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上门女婿离婚,婚姻法规定都是适用的。除非双方有婚姻财产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做出特殊约定。或者房子购买是婚后女方父母出钱购买,并指定为女方单方财产的。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上文中可得知,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会看其是否属于上门女婿。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是平均分割的,当然也会适当的照顾小孩、女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我,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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