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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说明,相关知识问答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

  1. 1、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 2、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解决

1、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

  1.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 (2)离婚时,如果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不分或少分。

  3.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来说:

  1.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

  2. (2)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转移财产创造了时机与机会。

  3. (3)必须是有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二)夫妻共同财产被转移有几种救济方式?

1、说理时证据最关键。

在平时生活中除应当具有自身保护意识外,还应当注意收集证据,因此,在生活中,当事人要注意以下问题:

  1. (1)对房产等不动产或者其他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财产;虽不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但金额、价值大的财产,应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产权证书或者达成出资协议、书写好共有证明。

  2. (2)注意掌握对方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收集对方的大额储蓄、取款的凭条或者信用刷卡记录。既把握动向,又可以证明期间的出资事实。

  3. (3)掌握家庭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另一方资金的流行情况,以便进行必要的抗辩。

  4. (4)注意收集和保管购买财产的发票。预感到另一方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时,可请他人来家列出清单并签字,或者进行公证。一旦发现家中财产转移隐匿,也可立即报警,以便固定证据。

2、申请法院调取证据

及时申请法院调取证据是解决举证难的一个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即是对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说明,相关知识问答”的问题的解析,相信大家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责任以及相关知识问答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请直接致电咨询本律师,我会切实为您做出专业解答。联系方式:张丽珍律师  132-619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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