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财产分割

复婚财产要怎样分割,相关知识问答

一、复婚财产要怎样分割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

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9e5ead2e1687dd958fac4d3c60ff541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如果男方和另一个女人再婚,男方的子女是否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是否就要和另一个女方的子女共同享有?(注:男方的子女是和男方的前妻在一个户口)

  1. (1)男方和其他女人再婚的:男方与前妻的子女仍然对男方的遗产有继承权,除非,男方以遗嘱剥夺了与前妻子女的继承权。

  2. (2)男方去世如果没有遗嘱:男方的遗产应由男方的后妻、男方与前妻子的子女、男方与后妻的子女、后妻带来的也他人的子女中与男方形成了抚养和被抚养关系的子女、男方的父母(如果男方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3. 人还要另一个女方、男方父母(如果男方去世时还在的话)、另一个女人带来的子女中与他们共同生活并与男方形成抚养关系的人。

  4. (3)男方与前妻子女的户口在哪里:与孩子是否能继承男方遗产没有关系,即使孩子是美国人、没有中国户口,也一样有继承权,除非是男方有遗嘱指定遗产不给前妻的子女继承。

(二)复婚后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论:

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或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双方也可对婚后财产、婚前财产进行财产约定,双方均应受约定的约束。

综上即是本律师整理的有关“复婚财产要怎样分割,相关知识问答”的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生活中的情况千变万化,如果您有任何困惑,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进行咨询,本律师会竭诚为你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网提供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