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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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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产证的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拿到房产证的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购买房屋的,并且登记在购房人名下的,是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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