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婚外情

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随着时代进步,很多年轻人都有着不一样的婚恋观,许多年轻人选择在婚前同居,提前磨合生活习惯。那么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配?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非法同居的相关知识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QQ截图20230420144208  二、非法同居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虽然未经登记结婚是违法行为,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人们观念的开放,以及几乎没有任何违法成本,故婚前试婚、不及时申领结婚证等非法同居现象大量出现,在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尤其普遍。

虽然违法成本较小,然而一旦同居关系破裂,也很难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取得的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按份共有,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则一般按共同共有来处理。如果涉及到非婚生子女的,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参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当返还。

非法同居期间男女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不参与共同分割。以上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网提供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