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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事实婚姻效力问题有哪些

事实婚姻效力问题主要涉及到事实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在事实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有需要的话,下面小编整理的有关事实婚姻效力问题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事实婚姻效力问题有哪些

在法律上,事实婚姻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被群众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事实婚姻具有的法律效力

1.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事实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享有与结婚登记夫妻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如相互扶养、相互继承等。

2.财产效力:在事实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没有约定者,适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

3.子女抚养:在事实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所生子女为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双方离异时,子女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4.离婚:事实婚姻的离婚与登记婚姻的离婚程序有所不同。在我国,事实婚姻的离婚需要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适用登记离婚的程序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效力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有所不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事实婚姻可能被视为合法婚姻,而在另一些地区则可能只被视为同居关系。因此,对于想要成立事实婚姻或者涉及事实婚姻纠纷的当事人,建议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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