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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吗

我国的《民法典》实施之后受到广大民众的关注,其中一个重点就是现在离婚不像过去那样当场就能领到离婚证,而是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当事人自离婚申请被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若,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婚吗?关于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吗

  设置离婚冷静期后,在离婚登记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吗

  离婚冷静期自民法典生效后,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后有三十天冷静期,没有三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

  1、本人的结婚证

  2、不同居民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还能离吗的内容介绍,同时还介绍了与此相关的一些法律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30天,在期内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离婚。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在线或者来电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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