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 131-2026-7676

律师介绍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北京高院指定调解员、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委员北京卫视《现场说法》嘉宾律师、北京大学外聘教师个人亮点1、代理检察...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张丽珍律师

电话号码:13120267676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邮箱地址:lizhenz@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1111149815

执业律所: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08室

离婚赔偿

离婚女方流产能申请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

因为一方外遇、家暴等状况,另一方能够要求离异,并要求另一方赔付。但是,非常少许多人了解离异损害赔偿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它是个很严肃认真的难题。那么离婚女方流产能申请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有哪些?阅读完下面本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女方流产能申请赔偿吗

一般而言如果女方自然流产,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流产不是离婚时获得赔偿的法律条件,但流产和离婚,这两个事件这么近距离的发生通常都是三种情况。

  1. 第一种、女方擅自流产没有和男方打招呼或者没经过男方同意,男方怒而提出离婚的这种情况,女方有生育权,男方不得以损害他生育权为由,要求女方支付精神赔偿金。

  2. 第二种情况,因为男方对女方不好或者其他过错,严重伤害了女方感情,导致女方决意主动流产或者因为情绪太激动引发的身体原因,不适被动流产的,这些在实践中都无法向男方主张赔偿,因为什么,根本原因在于无法证明流产和男方的问题,有直接而且是唯一的因果关系。

  3. 第三种、因为男方家庭暴力打了女方导致女方流产的,这是可以依法获得精神赔偿的还有医疗费离婚的时候也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女方因男方加害行为而流产,那么构成对女方健康权的侵害,女方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请求男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自不待言。

f053fe619240bf778efb2589427abfa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相关知识问答

(一)离婚有赔偿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一方存在婚姻法上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一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二是侵权人实施侵害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是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实践操作中,以上事实必须用充分的证据证明才可以,如果只是明知,但不能向法院提供还原事实的证据,那也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的。不同的过错会有不同的证据形态,建议在诉讼前,多向专业律师请教,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二)离婚过程中,女方小产,男方应该补偿吗?

不在补偿范围。

离婚过程中,夫妻关系仍然存续,没有结束,女方小产,费用应该夫妻共同负担的,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消耗或者扣除即可。

只有夫妻一方有过错,离婚时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补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法定过错情形,即:(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本律师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离婚女方流产能申请赔偿吗,相关知识问答的全部内容。综上,在我国法律实务中,规定一般而言如果女方自然流产,是无法获得赔偿的。并且流产不是离婚时获得赔偿的法律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电话咨询本律师,我会竭诚为您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2019  © copyright 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网提供北京离婚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手机号码:13120267676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2006室